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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议题制度要求范文(精选5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05-24 19:40:07

    要求,是人们日常使用词组。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做到或实现,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要求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第一议题制度要求5篇

    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篇1

    关于社区议题议案制度

    【篇一:社区民主议事制度】

    xx社区党群民主议事制度实施意见 为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畅通党群沟通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保障党员群众在社区重大事务决策上有效行使民主权利,根据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决定在我社区建立党群民主议事会,试行党群民主议事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持党对基层组织和各项工作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以扩大基层民主、改进领导方式、提高决策水平为重点,围绕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和保障权益等方面的重大事务决策,定期召开党群民主议事会共商、共议,切实落实党员群众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夯实执政基础。

    二、党群民主议事会的职责任务和议事内容 党群民议事会的职责任务,主要是对提交社区“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的

    重大事务决策开展民主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和可行性的措施、方案,为社区“两委”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咨询参考。同时,对经社区“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大事务决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跟踪监督推进落实情况,保证社区各项决策顺利实施。

    党群民主议事会的议事内容主要有: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决议;

    2、商议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事项的具体措施;

    3、商议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报告及社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4、商议涉及本社区全体居民和集体利益的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公共事业建设、社会保障安排、重大财务支出、工程项目建设、各类物业承包、计生指标安排等;

    5、对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

    6、主动听取、搜集、汇总社区党员群众对本社区党的建设及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7、需要提交党群民主议事会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必须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责任心强,热心党的工作和农村基层社会工作,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有一定的议事协调能力、政治理论水平和建言献策水平,能客观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愿;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为提高议事效率,确保议事成效,党群民主议事会一般由10-20名成员组成,具体名额由各社区党组织根据户籍人口数量研究确定,并报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公室审核确认。

    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兼顾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和不同学历等结构要求,原则上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比例大致各占一半。具体人选一般为: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

    人,普通在职党员、老党员、种养殖经营大户党员、人才党员、非公企业业主党员等党员代表,普通群众、居民小组长及群团组织负责人、驻区单位负责人、新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群众代表,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代表。在外来人口较多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外来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党群民主议事会议。根据议事主题,还可邀请街道蹲点干部、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席。

    党群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根据上述条件和比例、结构安排组织自下而上的推荐,在此基础上提出初步人选,并分别经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在辖区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人选。党群议事会成员名单要报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公室备案。党群议事会成员的任期原则上与“两委”班子成员的任期相一致,期满后另行推荐产生,可连任。任期内如果需要对议事会成员进行撤换、调整和增补,须经社区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再分别由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备案。

    四、党群民主议事会运行机制

    党群民主议事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始终注重阳光操作,一般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1、收集意见建议。议事会成员在会前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收集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关社区发展大局、社区居民密切关注的重大事项,及时梳理汇总,并在党群民主议事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2、确定议事议题。对议事会议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中整理、遴选,结合社区工作需要和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经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议事会成员共同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议事会议的议题。

    3、开展讨论研究。在围绕议题进一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议事会议,对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和民主讨论,提出具体措施和方案,供社区“两委”决策参考。

    决策。党群民主议事会形成的议案,交由社区“两委”审定后组织实施或办理。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要认真研究,据实决策,对采纳的议案要积极组织实施,对不采纳的要向议事会成员做好解释说明。重大事项要及时提请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依法、依程序办理。

    5、反馈实施情况。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要对社区“两委”落实议案情况进行监督,社区“两委”也要

    【篇二:永新路社区议事协商会制度】

    永新路社区议事协商会制度

    坎门社区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200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自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及协商议事委员会的决定、议事和监督作用。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本社区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 本社区居民(含流动人员)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社区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及其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五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及其社区协商议事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本社区党委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实行民主自治。

    第二章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

    第六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自治的权力机构,实施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是全体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七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共建单位、团体按照民主推选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

    2、选举产生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协商议事委员会、居民委会员成员,讨论决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及居民委员会的重要组织人事变动;

    3、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

    5、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具有以下义务:

    1、宣传、贯彻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工作目标;

    2、密切联系社区居民成员,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区居民代表委员会反映,维护社区居民的正当利益;

    3、积极参与社区组织各项活动,营造“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氛围;

    4、自觉维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动员、组织社区居民认真完成社区居委会分配的各项任务,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条 社区居民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其它正当理由提出辞职申请的,应当予以辞职并从本社区补选产生。

    第十一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遇特殊原因时,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协商议事会提请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凡经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在本社区具有权威和效力,任何社区组织成员不得更改,全体社区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并贯彻执行。

    第三章 社区居民代表协商议事委员会

    第十四条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协商、议事、监督职责,帮助、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搞好社区建设。

    第十五条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2名。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由主任召集并主持,因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

    第十六条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在研究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小数服从多数。

    第十七条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如因工作需要,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请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以邀请有关政府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列席参加。

    第十九条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处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工作。

    1、决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订会议议程;

    2、落实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3、拟定社区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阶段性主要工作任务;

    4、监督、评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5、讨论、表决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进行协调,提出意见和建议;

    6、实行社区分小组负责制,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反馈社情民意;

    7、审议、决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成员的临时变动;

    8、处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授权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必要时应提请社区居民代大表大会表决通过,并负责监督落实。

    第四章 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及其协商议事委员会监督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区事务的日常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有以下几项职能:

    【篇三:公司治理三会议案模板】

    控、参股企业年度三会会议程序

    一、会前准备工作

    (一)议案的提出

    1.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主要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讨论过去一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等和制定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经营计划等经营事项议案。

    2.议案确定后由办公室汇总整理,设党委的公司要上党委会研究审定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意见。

    3.提前十五天将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发放到每位董事,拟上股东会的议案发放到每位股东;在对提供的议案审议时,股东和董事可以提出未涉及到的议案。

    4.应参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时,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代为表决,同时需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监事会议案由各位监事提出。

    (二)议案分类

    一般议案包括:总经理工作报告、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本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意见、盈余分配议案、股权转让议案、董事会或监事会换届、监事会报告、人事调整、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薪酬考核办法以及其他需“三会”通过的重大审议事项等。一般议案,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票、表决权的董事、股东通过。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别议案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票、表决权的董事、股东通过。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其他事项

    1.议案提议人,以“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上的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职责范围为准。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应写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到及实到人数,表明会议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签字,持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决议上写明。

    二、会 议

    (一)股东(大)会

    ⒈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召开。

    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⑴ 会议日期和地点;

    ⑵ 会议期限;

    ⑶ 事由及议题;

    ⑷ 发出通知的日期。

    ⒊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过程中,若股东对议案中的某个问题或部分内容存在分歧意见,则在股东单独就该问题或部分内容的修改进行表决的情况下,可

    在会议上即席按照表决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4.股东(大)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股东享有一票表决权;

    5.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

    6.股东(大)会表决票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⑴股东(大)会届次、召开时间及地点;

    ⑵股东姓名;

    ⑶需审议表决的事项;

    ⑷投赞成、反对、弃权票的方式;

    ⑸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7.会议决议由办公室汇总整理,所有股东签字确认。

    (二)董事会

    ⒈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该委托的董事不计入实际出席人数。总经理、监事应列席会议;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⒉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⒊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⒋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⑴ 会议日期和地点;

    ⑵ 会议期限;

    ⑶ 事由及议题;

    ⑷ 发出通知的日期。

    ⒌董事会在讨论议案过程中,若董事对议案中的某个问题或部分内容存在分歧意见,则在董事单独就该问题或部分内容的修改进行表决的情况下,可在会议上即席按照表决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⒍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⒎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⒏董事会表决票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⑴董事会届次、召开时间及地点;

    ⑵董事姓名;

    ⑶需审议表决的事项;

    ⑷投赞成、反对、弃权票的方式;

    ⑸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⒐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投票的董事,除自己持有一张表决票外,亦应代委托董事持有一张表决票,并在该表决票上的董事姓名一栏中注明“受某某董事委托投票”的字样。

    ⒑会议决议由办公室汇总整理,所有董事签字确认。

    (三)监事会

    ⒈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并召开,监事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⒉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

    议题及发出通知的日期;

    ⒊监事会在审议议案过程中,若监事对议案中的某个问题或部分内容存在分歧意见,则在监事单独就该问题或部分内容的修改进行表决的情况下,可在会议上即席按照表决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⒋监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⒌监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⒍监事会表决票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⑴监事会届次、召开时间及地点;

    ⑵监事姓名;

    ⑶需审议表决的事项;

    ⑷投赞成、反对、弃权票的方式;

    ⑸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⒎会议决议由办公室汇总整理,所有监事签字确认。

    (四)年度三会会议结束,由办公室整理、汇总会议资料并存档。

    控、参股企业年度三会议案模板

    年度三会董事会议案模板

    一、董事会目录模版

    二、董事会通知模版

    三、董事会表决模版

    四、董事会决议模版

    五、董事会议案模版

    一、董事会议案目录

    1.关于公司xx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xx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xx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申请xx年度公司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

    7.关于xx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聘用(或续聘)公司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xx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1.需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的议案。

    二、董事会通知模版

    *******有限公司

    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材料

    二〇年月日

    (封面)

    会议共审议以下项议案:

    1.关于公司xx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xx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xx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申请xx年度公司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xx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聘用(或续聘)公司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xx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1.需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的议案。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 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出席有限公司第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并代表我行使在本次会议上的所有属于我作为董事的一切表决权,以投票的方式赞成或反对任何决议或弃权。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0 年 月 日

    三、董事会表决模版

    有限公司

    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表决票

    四、董事会决议模版

    五、董事会议案模版

    议案一:

    关于公司xx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董事:

    现提交《 有限公司xx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提请本次董事会予以审议。

    附件:《 有限公司xx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提案人:(总经理)二o 年月日

    xx年总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xx年管理工作成效

    在公司战略指引下,围绕公司发展目标,xx年公司开展了以下各项管理工作: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阐述:

    (一)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

    (二)坚持自主创新,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阐述企业当年的科技投入比例数据,对科技投入的总体情况及取得的重大突破、创新、成果进行简要描述,对公司科技管理体系建设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分析公司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三)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强化成本控制与运营管理

    (四)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健全市场化用人机制

    (五)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审计监督,控制企业运营风险

    (六)加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塑造优秀企业文化,打造知名企业品牌

    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篇2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一事一议工作制度


      篇一: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就是把涉及到村里的重大事情,比如水电费收取标准、村里公共设施建设、村镇土地开发、宅基地占用、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救济款物的分配、重大民事纠纷调解等等,先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议题或提出初步意见后,再交给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事一议”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有利作用
      1、有利于增强农民集体意识。“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让广大农村群众通过交流讨论,在积极的思想斗争中就建设本村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唤醒半睡状态的集体意识,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
      2、有利于加速村民自治进程。“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为农村群众参与村内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参政意识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促进农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目标的实现,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
      3、有利于提高生产生活水平。“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4、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事一议”制度(一事一议工作制度)的推行,可以明确农村群众的负担水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有多大力就办多大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了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
      二、推行障碍
      村内“一事一议”制度还存在知晓面窄、使用率低、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全面推行还存在诸多障碍。
      一是认识上的误区。部分乡镇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村民自治范筹内的事,村委会上报了才审批;部分村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筹资筹劳,却认为没有必要按规范程序运作,只要达到目的就行;部分群众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田水利、修路架桥、校舍维修是政府的事,不是农民个人的事,对兴办公益事业无兴
      趣。
      二是宣传中的弱区。县减负办侧重于对“一事一议”程序规范性的审核,乡镇侧重于审批,农经站侧重于资料的把关,村级组织侧重于议事的结果。普遍存在重视不够、形式不多、力度不大的现象,致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偏远的农户、年老体弱的农民了解、参与率较低。
      三是操作时的痛区。居住分散、流出人员多、办公经费紧张的农村现状导致议事成本高、成功率难以保证,“一事一议”开展中存在“二难”现象:村民意愿集中难。农民忙于生计,认识水平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村的公益事业年初无总体规划,想到哪儿干到哪儿,存在“众口难调”的现象。其次,议定事项落实难。开展“一事一议”的依据是税费改革政策和各级政府的文件,主要靠农村群众的自律和舆论压力,议定事项执行中有一定难度;投入大量人力、精力议定的事项,按政策规定筹集到的资金和劳力,相对于山区兴办农村公益事业高成本的现状,无疑于杯水车薪,陷于尴尬境地。
      三、解决途径
      1、加强宣传引导。首先要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剃除可有可无的思想,使“一事一议”成为推动新农村物质基础建设的动力。其次要通过各种媒介,与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宣传有机结合,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关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把握政策界限。要始终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及时上报材料,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3、加强监督管理。县减负办、乡镇政府和各级农经站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顺利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动新农村建设。
      4、创新推行机制。在春节务工人员大量返乡之际,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多事一议”,通过提高议事效率来降低议事成本。本着取之于村民、用之于村民的原则,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可采取群众自愿捐资的形式,争取绝大多数村民和本村大户、工商业户的支持,达到既不违背农民负担各项规定,又能筹集到足额的劳动力和资金,顺利实施公益性事业建设的目的。
      篇二:村民“一事一议”制度村民一事一议制度
      罕南力克镇村民“一事一议”制度
      为发扬民主,保障广大群众民主权利,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级组织工作规范(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大项资金的使用、道路的修建、低保金的发放、婚姻和计划生育、水电费收缴、宅基地审批、征购提留、干部责任目标等都必须根据村民议事会议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出决定。
      二、村民议事的形式是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三、村民会议必须由本村18周岁以上公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始得生效。
      四、群众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有关事项。群众代表由村民按照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会前应将讨论事项告知群众,并征求群众意见。
      五、村民会议或群众代表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若十分之一以上年满18岁的群众提议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群众代表提议要求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当召开会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六、在村民会议或群众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村民委
      员会和全体村民必须执行,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未经村民会议或群众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村民可以拒绝执行,并有权逐级向上反映。
      七、在村民会议上被群众否决的议题,村民委员会必须尊重和采纳群众意见。
      八、凡属国家政策、法律所明确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及其他事项,不得作为村民会议或群众代表会议讨论的议题。
      篇三:村一事一议制度
      村一事一议制度
      为了使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开展不受影响,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一事一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1、公共卫生事业
      2、水利设施维修完善
      3、突发事件抢救及防火护林事宜
      4、义务植树
      二、一事一议的要求
      1、凡遇上述事项要提前或过后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研究。
      2、在此制度实施过程中,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并作为此项工作实施的监督员,一要监督干部,二要监督村民。
      3、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当好宣传员,充分发动群众,上门入户,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村“一事一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促进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仅限于村内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
      二、“一事一议”事项在每年初先由村委会与党支部协商提出议案,经村民小组长、党员会议初审后形成正式议案,印发全体村民酝酿讨论。
      三、审议正式议案的村民会议须有本村18周岁以上过半数村民参加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采取记名投票方法签字认可,填写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
      四、村民负担“一事一议”资金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5元,所筹劳务由户籍在本村的劳动力(男性18--60岁,女性18--55岁),每年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三年过渡期内要执行过渡期间每年义务工的劳务积累工的规定标准)。
      五、筹资筹劳决议形成后,村委会要按规定填写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的《审批表》、《筹资筹劳决议》、连同会议记录、村民或农户代表签字盖章等相关资料,上报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查批准后,以会议形式公布,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由村委会分解到户,造花名册,填入《监督卡》。
      六、加强对“一事一议”所筹资金的征收管理。所筹资金由村委会依卡收取,并向出资人出具专用票据。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后,村委会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项目决算,并向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经部门提交决算报告。经审定后,以公开墙形式向村民予以专项公布。
      

    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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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会议制度
      ..............公司会议制度
      (试行)
      目次
      前言1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会议要求2
      第三章各类会议2
      第四章会议跟进13
      第五章会议保密13
      第六章会议纪律14
      第七章管理权则和处罚14
      第八章附则15
      前言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各项会议制度予以废止;
      本标准由公司行政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起草部门审核人:.........;
      本标准审定人:...........;
      本标准批准人:...........。
      .............公司会议制度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公司会议质量和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会议要求
      第二条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第三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决策效率。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决策人员心中有数;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工作安排要明确、具体、量化;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第四条讲求实效。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职责分工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务必取得具体成果。
      第五条严格会议纪律。会议主办部门要做好会议组织、召集、材料准备、会后督办等工作;与会人员要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或指定他人代替,如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参会。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层面的各类会议,如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党委有关会议、业务办公会议、调度会议、定价委员会议、定标委员会议、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等。
      第七条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基建工作会议、党员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团代会等专项会议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召开。
      第三章各类会议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
      (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季度首月上旬。也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视事
      项重要程度,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决定临时召开。会议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管理部,党群工作部配合。
      (二)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或总经理主持,党委书记(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时,可授权公司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主持。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主持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事先征求党委书记(总经理)意见,并在会后及时向党委书记(总经理)汇报决议结果,如果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决议结果持有异议,可在下次党政联席会上进行复议。
      (三)党政联席会议出席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为公司行政管理部、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以及主持人根据会议议事需要确定的其他人员。
      (四)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内容有:
      1.研究审议公司重大事项。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2.公司及各二级单位重大人事调整,向公司董事会及控股、参股企业推荐领导班子成员;
      3.讨论研究关于党的建设、群众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民主建设等重大事项;决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年度工作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4.重大项目安排,主要指涉及公司安全生产、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资产规模、资本结构,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5.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主要指涉及公司领导人员被授权限额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6.讨论研究组织机构及人事工作的改革意见;
      7.研究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五)党政联席会议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由公司行政管理部根据会议记录起草(党群工作部配合),经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司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会签,党委书记(总经理)签发。
      (六)若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因事未能参会,则由行政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负责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向未参会的班子成员汇报会议决议,并征询未参会班子成员的意见。
      篇二:关于定期召开例会通知
      关于定期召开例会通知
      各部门:
      为了更好的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总经理会议精神,加强部门内部的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高公司各部门执行工作目标的效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及人员调配,经研究决定,公司将定期召开月、周例会。现将例会相关细则做如下阐述:
      一、高层例会
      1.参会人员:各中心负责人;
      2.列席人员:依会议具体要求而定,可要求有关人员出席;
      3.会议时间:每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具体时间当日通知;
      4.会议内容:
      ①对上周会议布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报,任务布置;②会议议题提报领导汇报需解决议题情况,并将拟定若干套解决方案进行说明;对涉及部门较多,对公司整体有较大影响的问题安排集体探讨,集思广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③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做出决议。
      对需在会上做决策的议题,参照提报的拟解决方案,确定解决方案;
      二、管理月度例会
      1.参会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列席人员:依会议具体要求而定,可要求有关人员出席
      3.会议时间:每月初前5日内,具体时间当日通知
      4.会议内容:
      ①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部门工作的汇报,并对完成有困难的工作集体协商;
      ②回顾上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汇报上月完成的重要工作以及未完成工作事项及原因;
      ③汇报下月工作计划及需协助完成的事项;
      ④对涉及部门较多,对本公司整体有较大影响的问题集体探讨,集思广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部门周例会
      1.参会人员:各部门所有人员
      2.列席人员:依会议具体要求而定,可要求有关人员出席
      3.会议时间:每周一上午(出差部门具体时间可根据而定);
      4.会议内容:
      ①向部门领导及同事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做本周工作计划汇报;
      ②沟通交流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协助完成的事项发挥集体智慧,提出改进性及可实施性的工作方案。
      四、总经理或相关单位负责人有权视情组织召开非定期的会议,
      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特此通知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篇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x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x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依据《国务院工作规则》、《xxx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x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领导机关和市委的指示、决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接受人民监督,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第三条市政府组成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造福人民作为第一责任,把依法行政作为第一准则,把廉政建设作为第一要求。
      第四条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重视民生-1-
      改善和社会事业进步。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预防和处臵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市政府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第五条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
      第六条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市长外出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第七条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长汇报。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市长助理按分工协助市长、副市长联系、协调有关工作。
      第八条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任、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市政府工作部门受市政府统一领导,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责。
      第九条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办部门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协调,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十条市审计局在市长和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市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市政府视情召开全市性会议部署工作。
      第十二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草案)、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草案)、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定、改革措施和大型项目、社会管理事务等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三条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组(会议议题提报制度)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双管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人民武装部、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和市委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xxx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总结和部署市政府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三)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3-
      (四)讨论分析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
      (五)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六)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市人民武装部部长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决定召开,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超过半数时方能召开。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负责人列席,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研究相关问题时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和有关专家列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xxx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传达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二)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和重大事项;
      (三)讨论审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讨论分析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
      (五)讨论通过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措施;
      (六)审议需经市政府任免和奖惩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事项;
      (七)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八)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组成,市长助理、-4-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安排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决定召开,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市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报全国、省和xxx市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二)分析研究一个时期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交流重要工作情况;
      (三)研究审定重大投资项目、较大预算开支项目和100万元以上预算外开支项目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缓、土地审批、国有资产产权监管等重大事项;
      (四)研究市政府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请市政府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研究决定市政府日常工作中需集体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通报交流市政府重要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市长碰头会议是一种议事形式,主要任务是通报交流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市长、副市长出席,市长助理、市政
      府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安排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涉及两位以上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可共同召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协调分工职责范围内的专门问题,处理日常业务工作;
      -5-
      

    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篇4

    “一事一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二、议事原则

    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

    三、议事程序

    1、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强烈、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议题。   

    2、发起人到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中征求意见,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先获得这部分人的支持。   

    3、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如建设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整理成条,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   

    4、发起人将会议的目的、地点、时间、通知到各受益农户。 

    5、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当议定的事项比较简单时,不用文字记载,靠村民相互之间的信任自觉执行。复杂的事项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然后按决议执行。

    这些程序完成后,将议定的事项交会议推荐的负责人执行。

    执行人员具体操作方法是:年初由村民委员会提出预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报乡镇经营管理部门核,由办事处批准并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筹集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2元。经批准后的筹集额用农民负担监督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监督卡由村委会组织发放到农户,并张榜公布,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提取、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农民负担监督部门审计监督。

    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篇5

    村委一事一议制度

    村委一事一议制度

    为了使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开展不受影响,更好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现制定一事一议制度如下:

    一、凡遇社会公益事业等有关事项需提前或过后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研究。筹资筹劳应当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二、一事一议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提出预案,张榜公布。预案征求村民意见后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三、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属于本村民集体所有的,应纳入村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单独设立帐户,进行单独核算,所筹划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四、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筹资筹劳决定,村民委员会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筹资筹劳决定、方案和会议记录报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审核,再由镇政府批准并报县农委备案。

    五、在制度实施过程中,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并作为此项工作实施的监督员,一要监督干部,二要监督村民。

    六、凡符合规定的筹资筹劳,村民应当自觉缴纳和出工,对违反规定的筹资筹劳,村民有权拒绝,并向镇政府举报。

    七、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当好宣传员,模范员,充分发动群众,上门入户,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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